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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執照

的士執照:交還

如何辦理

辦理方式

  • 櫃檯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個人/公司:

  1. 的士執照正本
  2. 有關的士識別牌
  3. 出示持有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註:

  • 註銷之交還:持有人須自接獲有關註銷執照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將執照及有關的士識別牌交還交通事務局,違者科澳門元9,000圓罰款。
  • 有效期屆滿之交還:有效期屆滿其後10日內,須將執照及有關的士識別牌交還交通事務局,違者科澳門元9,000圓罰款。

可以代辦

辦理時限

  • 因註銷之交還:自接獲有關註銷執照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
  • 因有效期屆滿之交還:有效期屆滿其後10日內

進度查詢方式

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信息:

地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按此預約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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