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方式
- 櫃檯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櫃檯辦理
親臨/代辦(按此預約)
個人/公司:
- 的士執照正本
- 有關的士識別牌
- 出示持有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按審批所需將拍照存檔)
註:
- 註銷之交還:持有人須自接獲有關註銷執照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將執照及有關的士識別牌交還交通事務局,違者科澳門元9,000圓罰款。
- 有效期屆滿之交還:有效期屆滿其後10日內,須將執照及有關的士識別牌交還交通事務局,違者科澳門元9,000圓罰款。
辦理時限
- 因註銷之交還:自接獲有關註銷執照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
- 因有效期屆滿之交還:有效期屆滿其後10日內
進度查詢方式
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信息:
地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