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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團體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


8月24日上午,本澳某團體在水坑尾、氹仔花城公園、高士德、祐漢、風順堂區共五個地點舉辦所謂的"民間公投"活動,安排人員在有關地點收集澳門居民身份資料。上午10時55分,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在治安警察局的陪同下,在水坑尾向有關活動的負責人遞交了通知信,指出透過不具備法律基礎之所謂 "民間公投"活動收集及處理澳門居民身份資料,違反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有關活動的負責人當場簽收該通知信。
然而,本局人員發現在風順堂之站點,有關團體的人士不理會上述通知,繼續收集到場澳門居民的身份資料,以進行所謂之公投活動,本局再次通知該地點之負責人及相關人士停止上述之違法行為,惜其等不予理會。本局立刻採取適當行動,把有關人士帶返第一警務警司處作進一步調查,行動中本局一共帶走3男1女,當中包括該站點的負責人,並將以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作進一步偵查,以及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約於下午三時,該團體在各站點聚集的人群已全部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