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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3月遞交2025年度所得補充稅B組收益申報書
1月至3月遞交2025年度所得補充稅B組收益申報書
根據經第24/2024號法律核准《稅務法典》修改的《所得補充稅規章》第十條之規定,自2026年起,所得補充稅B組納稅人每年遞交M/1格式收益申報書的期間由原來的二月至三月更改為一月至三月。B組納稅人須於上述期間按已登記的每一商號遞交一式兩份的所得補充稅M/1格式收益申報書,申報每一商號於2025年度從事工商業活動所取得的收益,即使商號沒有營業或沒有收益,亦須遞交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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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5–3/2026
10:00-…
11月8日 至 3月8日
11月27日 至 3月28日
12月5日 至 3月1日
1月1日 至 3月31日
2026年1月29日(四) 20:00
2026年1月30…
1月31日 至 2月2日
2月21日 至 2月22日
2026年3月27日(五) 19:30
2026年3月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