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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推廣資助計劃》

B2C電商平台服務項目的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本局專用申請表 – 須填妥並於每版蓋上企業主印章或負責人簽名

>由財政局於申請日前90天內發出的申請者未因結算的稅捐、稅項及任何其他款項而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庫房債務的證明文件

>如屬法人商業企業主,須提交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於申請日前90天內發出的澳門商業登記證明/書面報告副本

>澳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正面及背面)副本 (如屬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須提交企業主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屬法人商業企業主,須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資本的澳門居民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營業稅-開業/更改申報表(M/1表格)或由財政局發出的開業聲明書副本

>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發出之營業稅-徵稅憑單(M/8格式)副本

>報價單-擬選用之本局認可B2C電商平台於申請日前90天內發出

>公司簡介資料及擬於本局認可B2C電商平台推廣之產品資料

>產品聲明書-聲明於本局認可B2C電商平台上推廣及銷售的產品符合澳門相關的法律規定,申請者須根據聲明產品來源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如工業准照、商標註冊證及代理協議等)。如非屬澳門製造、澳門品牌及代理/經銷/分銷/所有的專利發明產品,申請者須提交證明文件以證明產品來源(如購貨單據等)

>最近一個財政年度向財政局遞交的所得補充稅 A/B 組收益申報書副本(A組收益申報書包括其附列文件)

>最近一季由社會保障基金發出的供款記錄副本;如申請者屬沒有聘用員工之情況,須提交補充聲明書

>申請者有在澳門實質營運的證明,包括購貨單及銷貨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須清晰顯示交易雙方名稱、交易項目及金額等重要資料

>通訊地址證明文件-須提供具申請者名稱的任一單據,如水費、電費、電訊費或銀行月結單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二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備註/申請須知

請瀏覽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電子商務專頁


相關規範或要求

申請者(自然人或法人商業企業主)須符合以下條件:

  • 已為稅務效力於澳門財政局登記;
  • 如屬法人,需至少由澳門居民擁有企業50%股權或控股權;(為推動澳門產業的多元發展,促進更多“澳門”相關的產品推廣,為此,對不具備上述申請資格之“澳門製造”及“澳門品牌”企業主之申請將予以酌情考慮)
  • 所從事之業務必需為產品的生產、貿易、零售或批發。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透過電話、電郵或親臨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即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二樓)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即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二樓 ) 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如申請人或其代表親臨領取服務結果,須帶同申請企業或非牟利團體之蓋章。


資料提供: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IPIM)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04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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