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重組保安部隊和保安部門職程的法律草案,並於今年內交予立法會。 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今(28)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因應本澳社會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訪澳旅客人數不斷上升,警隊面對的工作日益繁重;因此,有必要重組相關職程,令警隊在增加人手的同時,更可吸引高素質的人員投身保安部隊。 法案建議在治安警察局、消防局、海關和獄警隊伍的基礎職程或專業職程中增加一個職級,同時相應調整包括高級職程在內的各職級薪俸點,並就此訂出新的薪俸索引表。唐志堅表示,經相關培訓進入職程的薪俸點將由260點開始,而正接受培訓者的津貼亦會有所調整。 此外,法案也建議重組司法警察局的職程,包括撤銷刑事技術鑑定員和助理刑事偵查員等職程,有關人員經培訓後將分別轉入刑事技術輔導員和刑事偵查員的職程;同時,進入司警偵查員職程的起薪點為280點,而培訓津貼亦有訂定。 法案亦修訂關於保安學員普通培訓課程和特別培訓課程的錄取制度,投考人士須分別具備高中畢業和高等教育的學歷;就此,法案中亦訂出過渡性條文,即法律生效後三年,為有關錄取制度的過渡期。 法案亦就相關的晉升制度、主管人員任用制度等作出規定。唐志堅表示,該法案建議於公佈後翌月的第一個工作日起生效,而法案中建議調整相關薪俸的效力會追溯至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