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經濟薄弱的居民能有充足時間,遞交新一期社會房屋申請文件,特區政府將於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承租社會房屋的家團或個人申請,同時,房屋局特於申請期內中午照常辦公,務求為居民提供更多、更彈性的選擇,方便居民辦理申請手續。 房屋局局長鄭國明今日(9月18日)邀請傳媒參觀青洲社會房屋地盤時,向傳媒講解開展社會房屋的申請安排。按新修訂的《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法例規範,已根據八月八日第69/88/M號法令獲得排列於社會房屋總輪候名單內的家團,將維持原有的輪候排序,無須再次提交新的申請表。 多場說明會講解申請須知 為了讓合資格人士了解新的社會房屋申請詳情,房屋局計劃於社屋申請首日舉辦公開說明會,詳細講解申請條件,填寫申請表的注意事項,期後,將會相繼與社團合辦多場社區說明會,讓居民清楚申請所需的文件及填寫方法。 居民除可於申請期內選擇透過房屋局24小時的網頁服務下載申請表及填表指引外,亦可選擇前往房屋局、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以及分布各區的街總屬會及各個服務中心和工聯各屬會,免費索取申請表及填表指引。 房屋局呼籲,居民需先了解社屋申請條件及所需文件,再選擇於申請期限結束日(12月28日)之前,前往房屋局辦理申請手續,無須急於社屋申請推出初期提出申請,以免因未充分了解申請內容,增加文件補交的機會。 更合理運用公共房屋資源 按《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行政法規規定,社屋申請家團任一成員在遞交申請表期限結束日起的前3年內不得擁有物業,而且其中一名成員須年滿18歲,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並在澳門居住滿七年。申請人不得為“四厘補貼”或“自置居所物業貸款”的受惠者,並須符合新的收入及資產總值限額,以一人家團為例,每月的收入上限為澳門幣6,000元以及擁有資產的總額,不得高於澳門幣129,600元。詳情請見附表: 公屋上樓安排將陸續啟動 特區政府一直關注公屋輪候家團及進行分配上樓的工作,致力推進公共房屋的落實和興建工作,以達致在2012年年底前分階段落實興建19,000個公屋單位的目標,紓解居民住屋困難。目前,多項公屋興建計劃正有序進行,其中,筷子基社屋大樓884個單位、青洲社屋綜合體C大樓252個單位、青洲社屋綜合體B大樓672個單位將相繼落成,待相關部門完成驗收程序,即安排合資格的家團「上樓」,協助低收入家庭解決住屋困難。 特區政府的公屋興建規劃分佈於澳門各個區域,有關已落實及公佈興建的公屋地段工程,澳門半島的青洲社屋210個單位已於2007年入伙,現正興建的公屋地段工程,還包括黑沙環的永寧廣場HR/HS地段的880個公屋單位、青洲社屋綜合體A大樓357個單位,望廈社屋第一期將提供588個單位、青洲坊「地段4」有500個單位;氹仔美副將馬路之TN27地段,可提供2,703個單位。另外,路環石排灣的都市化規劃方案,預計提供6,800個單位,明年初進入招標設計階段,並爭取年內啟動基建工程。 社屋輪候家團補助接受申請 特區政府一直優先照顧弱勢社群的住屋需要。回歸後至2009年8月31日止,房屋局已安排2,382個社屋家團「上樓」,而仍在社屋輪候的家團則有5,821個。為減輕該等家團的住屋負擔,特區政府已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繼續補助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紓緩該等家團因通脹及樓宇租金上升帶來的生活壓力。此外,經濟房屋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已完成草擬工作,已進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