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本年第三季推出的“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前稱公共工程承建商資料庫),除了訂出承建商評核機制外,為確保公共工程優先聘用本地工人,倘發現地盤有非法勞工,承建商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解釋,一經法院判決證實僱用非法勞工,將會被中止資格五年。“制度”同時覆蓋承建商與分判商,以助打擊分判商僱用黑工的情況。有關“制度”已於去年起開始諮詢有關業界,今後亦將繼續加強溝通,並適時進行檢討和完善。 為了更好地準備和推出“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運輸工務範疇跨部門小組早前在房屋局舉行了業界說明會,在本年第三季正式推出前再次詳細介紹“制度”的內容及細則,建築置業商會、建造商會和建築機械工程商會合共有逾90多位代表出席。業界主要關心“制度”中對承建公司的抽簽制度、工程質量與監管的評分、年終評核、分組與升降機制、中止資格;以及評核委員會的組成等問題。 除是次業界說明會外,運輸工務範疇跨部門小組亦於去年9月籌備該“制度”期間,分別到建築置業商會和建造商會舉行業界說明會,並於去年10月收集到業界的書面意見,業界亦於去年11月回訪土地工務運輸局,與輸工務範疇跨部門小組聯同有關政府部門代表就“制度”進行溝通。“制度”由開始接受申請至明年10月31日的過渡期間,當局會繼續收集業界的意見和建議。 “制度”以中央系統統一分類合資格的建築商資料,再抽籤選擇競投公共工程諮詢標的建築商名單。有意加入“制度”的公司必須在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公司必須聲明五年內無被法院裁定僱用非法或過界勞工,以及公司管理層無涉及賄賂等案件,或發生過歸責於承建商致死的工業意外。同時,公司必須在獲判工程中優先僱用本地工人,承諾遵守當局訂定的“廉潔誠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