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DT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監督
經濟財政司
職能
負責協助制定及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及科技產業發展政策並監察其執行情況,促進和落實經濟活動多元化與現代化的措施,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協調及推動與國家及區域重大科技項目,以及與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有關的支援工作,推動知識產權的保護,監察職責範圍內的經濟活動,並協助制定和推廣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政策及措施。
性質
一般部門
局長
邱潤華
副局長
余雨生
副局長
陳祖榮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23/2026號行政法規
(2026年8月2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職責
- 研究及協助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濟政策,並在該政策內建議及執行有利經濟適度多元及促進工商業發展的措施;
- 發出對外貿易活動准照,訂定該活動的限量制度並跟進相關工作,以及發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產地來源證明文件;
- 籌備及協調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國際性或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及會議的工作;
- 研究、協助制定及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技發展政策,支持及推動科技產業與科技創新行業的成長與發展,以及助力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實力、創新能力及競爭力;
- 參與國家及區域重大科技項目的建設;
- 促進企業開展科技應用的相關研究或項目,推動研發成果的產業化及商品化;
- 研究及落實知識產權政策並執行有關工作;
- 發出屬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職責範圍內的工商業活動准照並進行監察;
- 監察對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產品製造程序的法律或法規的遵守情況;
- 在其職權範圍內,監察對廣告活動及廣告法例的遵守情況;
- 協助制定、建議及執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政策、措施及法例,並推動有關宣傳及教育工作;
- 促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外地的公共部門及實體,以及私人實體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範疇的交流與合作;
- 接收及處理消費者的投訴,透過協調爭議雙方,以及進行機構調解及仲裁,協助當事人解決消費爭議;
- 確保工商業發展基金、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委員會、經濟發展委員會、消費者諮詢委員會和澳門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的有效運作;
- 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及執行上級指派的屬其職責範疇內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