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SPSP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
監督
保安司
職能
旨在向其會員提供補充性福利。
性質
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的公務法人
行政委員會主席
吳錦華
行政委員會副主席
黃偉鴻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十月一號前地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
電話
(853)2857 3333
傳真
(853)2878 0826
組織法例
第33/98/M號法令
(1998年8月3日 《澳門政府公報》)
核准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之新法律制度 – 若干廢止。
第12/2014號行政命令
(2014年3月1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的標誌。
職責
向其會員開展補充性之福利工作;
特別在房屋、援助及福利範疇滿足其受益人在經濟及社會福利方面之需求,並促進彼等之社交生活、教育及文化。
組成
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之機關為行政委員會及執行委員會;
行政委員會之組成包括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秘書及一名委員;
主席職務由治安警察局局長擔任,副主席職務由副局長擔任,秘書職務由高級職程中之軍事化人員擔任,而委員職務則由財政局之一名代表擔任。
在主席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主席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