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 MACAU
健康城市委員會
監督
社會文化司
職能
透過在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方面不同領域和界別的互動,以推廣健康、環境及市民的生活質素。
主席
歐陽瑜
聯絡資料
組織法例
第71/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2004年3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成立健康城市委員會。
第4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9年3月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將〝健康城市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
職責
- 搜集、整理及處理關於本城市健康方面相關的資料;
- 對本地健康相關情況進行研究;
- 與本計劃相關的公共部門及社團建立聯繫;
- 促進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參與本計劃;
- 制定健康城市計劃的整體發展計劃,協調持續實施及有系統地評估其成效;
- 撰寫向世界衛生組織及健康城市聯盟提交的報告。
組成
委員會的成員如下:
- 社會文化司司長,由其擔任主席;
- 衛生局局長,當委員會主席不在或不能視事時,由其代任主席職務;
-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一名;
-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土地工務局局長;
- 環境保護局局長;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
- 旅遊局局長;
- 新聞局局長;
- 文化局局長;
- 社會工作局局長;
- 體育局局長;
- 勞工事務局局長;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
-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