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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立法會

職能

具立法職能


性質

立法機關


主席

高開賢

副主席

崔世昌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南灣湖畔立法會前地立法會大樓

電話
(853)2872 8377, (853)2872 8379

傳真
(853)2897 3753

網址
http://www.al.gov.mo

電子郵箱
info@al.gov.mo


立法會

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規定。


組織法例

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號主席令
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立法會第1/1999號決議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 經2004年7月26日立法會第1/2004號決議修改。
– 經2009年6月22日立法會第2/2009號決議修改。
– 經2013年8月26日立法會第1/2013號決議修改。
– 經2015年5月26日立法會第1/2015號決議修改。
– 經2017年8月7日立法會第2/2017號決議修改。

第3/2000號法律
(2000年4月1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
– 經2008年10月27日第13/2008號法律修改。
– 經2009年7月13日第12/2009號法律修改。

第11/2000號法律
(2000年12月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
– 經2008年11月17日第14/2008號法律修改。
– 經2010年2月22日第1/2010號法律修改。
– 經2015年4月27日第3/2015號法律修改。

第3/2001號法律
(2001年3月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
– 經2008年10月6日第11/2008號法律修改。
– 經2012年9月10日第12/2012號法律修改。
– 經2016年12月28日第9/2016號法律修改。

第2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7年2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重新公佈經第11/2008號法律、第12/2012號法律及第9/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全文。

執行委員會第11/2023號議決
(2023年5月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關於調整《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第三十條所指的立法會輔助部門人員編制。

第8/2024號法律
(2024年4月2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職權

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澳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

1)依照澳門基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

2)審核 、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3)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稅收,批准由政府承擔的債務;

4)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5)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6)接受澳門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7)如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決議,可委托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8)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議員行使下列職權(澳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七十六條):

1)凡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立法會議員可依照基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

2)立法會議員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立法會執行委員會
主席 高開賢
副主席 崔世昌
第一秘書 何潤生
第二秘書 施家倫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
主席 何潤生
秘書 黃顯輝
委員 梁安琪
黃潔貞
宋碧琪
葉兆佳
邱庭彪
第一常設委員會
主席 李靜儀
秘書 宋碧琪
委員 何潤生
崔世平
陳亦立
馬志成
胡祖杰
謝誓宏
顏奕恆
馬耀鋒
第二常設委員會
主席 陳澤武
秘書 林倫偉
委員 黃潔貞
葉兆佳
邱庭彪
龐川
梁鴻細
張健中
羅彩燕
李良汪
第三常設委員會
主席 黃顯輝
秘書 梁孫旭
委員 施家倫
高天賜
梁安琪
鄭安庭
李振宇
王世民
陳浩星
高錦輝
林宇滔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
主席 崔世平
秘書 馬志成
成員 何潤生
陳亦立
李靜儀
宋碧琪
胡祖杰
謝誓宏
顏奕恆
馬耀鋒
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主席 黃潔貞
秘書 葉兆佳
成員 陳澤武
邱庭彪
龐川
林倫偉
梁鴻細
張健中
羅彩燕
李良汪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
主席 鄭安庭
秘書 李振宇
成員 施家倫
黃顯輝
高天賜
梁安琪
梁孫旭
王世民
陳浩星
高錦輝
林宇滔
立法會行政委員會
主席 梁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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