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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申請期由2023年9月27日至12月27日

經濟房屋申請

2023年經濟房屋申請由2023年9月27日至12月27日,為期3個月,補交文件期至2024年1月26日,接受市民透過親臨或電子方式提交申請。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已於2023年9月18日刊登第15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最新經屋申請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淨值上限,並於今(27)日刊登開展經濟房屋申請公告。

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將建於新城A區的B5、B7、B8、B11及B12共5個地段,合共5,415個單位,包括1,657個一房廳、3,216個兩房廳及542個三房廳單位。

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規定,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的形式提出,連同家團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居留至少7年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僅申請人為經屋單位的立約人,並須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即2023年12月27日)前12個月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表一)。每月收入是以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的平均收入計算,資產淨值是以2023年8月31日結算的價值。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在申請前10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繼承除外;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於同一申請表。取得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者不得申請經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團成員,倘日後結婚,自房屋交付10年後可再次申請。

申請可透過親臨或電子方式提交,只需提交經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以及須附同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月收入證明文件。由於房屋局已透過與澳門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故豁免申請人提交部分由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

電子申請須透過經屋申請專題網頁(https://www.ihm.gov.mo/zh/he2023)登入“一戶通”後進行網上提交。親臨申請須透過網上預約系統(https://booking.ihm.gov.mo)預約時間後,前往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舖的房屋局辦事處提交。

經屋申請為評分排序方式,名次按最後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確定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

《經濟房屋法》確立經屋永遠姓“經”,不具投資屬性,購買經屋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而出售價為購入價,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同時,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內居住,如無合理解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183日,可被科處罰款,以確保公共資源合理使用。

市民可透過電郵(he_application@ihm.gov.mo),或網上(https://www.ihm.gov.mo/zh/heapplication-enquiry),或致電2859 4875向房屋局查詢;另可預約參觀新城A區經濟房屋展示區,瞭解單位的間隔及用料等。房屋局於申請期間在專題網頁內公佈經屋申請情況。

房屋局將舉辦三場經屋申請公眾講解會(表二),有意參與的市民請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

表一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人數)

每月收入下限

(澳門元)

每月收入上限

(澳門元)

資產淨值上限

(澳門元)

1人

12,750

35,650

1,122,200

2人

19,270

71,310

2,244,400

3人

26,020

4人

28,490

5人

30,290

6人

35,500

7人或以上

37,300

表二

經濟房屋申請公眾講解會

日期

時間

地點

2023年9月28日

晚上8時至9時

房屋局辦事處

(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青洲坊大廈地下J)

2023年10月7日

下午3時至4時

2023年10月14日

下午3時至4時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氹仔湛江街66-68號湖畔大廈1樓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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