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香港醫學美容機構出現嚴重事故一事,衛生局表示,按現行法例規定,利用醫學方法達到美容效果,如整形、注射、藥物治療等,必須向衛生局申請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執照,而有關服務亦必須由註冊醫生負責操作。而在民政總署取得許可的美容院,則不具備資格提供醫學美容服務。同時,根據藥物業活動的管理法規,所有藥物必須經衛生局批准才可進口本澳及在本澳使用,且必須由本澳合法的藥物出入口及批發商號提供。此外,一般美容院不可使用藥物,而領有衛生局發出的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執照的醫學美容機構,亦必須由駐診醫生處方方可使用藥物。 衛生局表示,鑑於近年美容服務五花八門,且部份美容項目標榜具醫學性質,衛生局與民政總署已舉行多次聯合會議,並已建立聯合稽查機制,對違反經營規則的美容院作出懲處。而民政總署亦已於去年7月發出函件予全澳的美容院,通知有關經營美容院場所需注意的事項,並提請業界注意,若美容院提供的服務涉及醫學美容、整形、注射藥物等項目時,場所負責人必須事先向衛生局申請衛生護理服務場所執照。同時,為加強本澳美容院業界對有開業申請及經營規則、藥物業活動監管法規以及醫務活理管理及法規的認識,衛生局聯同民政總署於本年9月5日亦為從事美容業的相關人士舉辦了說明會。 根據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的統計資料,2011年至今接獲的投訴個案中,美容院涉嫌違規的個案約十餘宗,經對投訴個案中的美容中心進行非常規檢查後,證實僅有1宗個案屬非法行醫,其餘大部份屬違反廣告法的一般規定。而衛生局亦會積極加強有關稽查及監管工作,一旦發現相關場所違反現行法例的規定,將依法作出懲處。 衛生局提醒市民應關注自身的權益及健康,在接受美容服務前,必須清楚了解有關美容服務的風險、負責操作的人員是否具專業資格,以及場所是否已獲許可經營有關服務,以保障個人的健康與安全。衛生局亦呼籲各位市民,如懷疑或發現有關場所涉嫌違法經營醫學美容服務,可向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作出舉報,電話:28713734或2871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