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海關在國慶黃金周期間,對全澳各旅遊景點及周邊區域,特別是一些專門向遊客銷售物品的店舖進行巡查行動,以打擊售賣侵權貨物和未完稅貨品之不法行為。在大三巴和新口岸旅遊區三處地點合共四間店舖進行巡查時,發現店舖出售的【中華牌】香煙未能出示任何發票及入口證明文件,涉嫌銷售未經正常途徑入口二千五百七十六包,合共五萬一千五百二十枝未完稅香煙。 海關就近期接獲一些市民和旅客求助個案,在澳門某些店舖消費購物時,買到的香煙和平日使用的味道有所差別,懷疑為假冒商品。為此,海關知識產權廳在收集有關情報和作資料分析後,組織並抽調人員在國慶長假期期間展開專項巡查行動,分別於本月三日和五日,海關在大三巴,金蓮花廣場和嘉思欄花園旅遊區附近四間店舖進行巡查,扣押二千五百七十六包,大部份為軟盒包裝,合共五萬一千五百二十枝未完稅【中華牌】香煙。在其中一間店舖內,發現該店同時售賣一百九十一包從正常代理商入貨的【中華牌】香煙,有魚目混珠銷售貨品之嫌。行動中帶走店舖負責人及售貨員三男三女合共六人名人仕協助調查,年齡介乎十九至五十三歲,其中一名女售貨員為外地僱員。 經初步調查所得,各店舖負責人分別聲稱為不知名銷售員親臨店舖銷售,又或者香煙是用人手經旅客通道,分多次從外地攜帶入境,並在抵澳後收集起來,轉作銷售用途,故未能出示任何入口文件,且沒有完稅。 案中由外地帶入澳門的未完稅香煙將依法扣查,並會繼續開展行政違法行為的調查程序,一經證實違反法律上的行政規定,未經申報而攜帶過量未完稅香煙入境,又或藉 "螞蟻搬家"方法,化整為零地把未完稅香煙攜帶入境作銷售用途,會觸犯了第七/二零零三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將控告有關人仕,在未具備所要求的准照的情況下,使貨物運入或運離澳門特別行政區者,科處澳門幣五千元至十萬元之罰款,且須將貨物扣押,並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由於該四店舖售賣的香煙,其包裝上並未具備澳門法律規定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涉嫌觸犯第五/二零一一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第四章之規定,海關將有關部分送交澳門衛生局作適當處理。 被扣押的【中華牌】香煙雖屬同名同種,但細心查察可看出有超過三個不同款式,而且經聯繫該品牌香煙總代理商確認後,證實澳門行貨暫時並沒有引進軟盒包裝銷售,而扣押物中經初步檢測,多條香煙條碼(BarCode)雖然同款同號,但外層透明包裝上的另一組編碼卻造型各異,且包膠質料明顯較為粗糙,懷疑部份為偽冒貨品。澳門海關知識產權廳將繼續就有關香煙的來源及真偽,去作進一步的深入調查,倘發現該批扣押物為冒牌香煙時,不排除把案件加入刑事檢舉,送交檢察院偵辦。 為維護澳門消費者,正當商户及企業合法權益,澳門海關將一如既往,全面打擊假冒偽劣、摻假冒虛、以假亂真的不法商品。該批未完稅及部份懷疑偽冒侵權的香煙被海關人員及時作出攔截,除保障澳門煙草消費者權益和政府稅務收益外,亦藉此提醒澳門各界人仕,守法營商是一個不二之法。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853) 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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