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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陳海帆及副局長廖志漢就職

行政長官賀一誠主持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陳海帆及副局長廖志漢的就職儀式

在行政長官賀一誠監誓,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許麗芳見證下,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陳海帆和副局長廖志漢今(1)日在政府總部多功能廳宣誓就職。

根據第6/2024號及第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陳海帆以兼任方式擔任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局長,任期由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並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廖志漢為副局長,由2024年2月1日起,為期一年。

陳海帆取得中山大學法學士及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碩士學位。1993年進入公職,任職教育暨青年局法律範疇高級技術員;1994年至1998年,任職身份證明局刑事紀錄處處長;1998年至2010年,任職身份證明局副局長;2007年至2010年,以兼任方式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2010年至2014年,獲委任為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2014年至2019年,獲任命為行政法務司司長;2019年12月20日起至今,獲委任為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2019年12月20日起至今,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

廖志漢取得中山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學士、澳門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碩士及北京大學和國家行政學院合辦的公共管理碩士學位。2002年進入公職,2002年至2007年於廉政公署先後擔任二等技術輔導員、高級調查員、首席調查員及調查主任;2009年至2014年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擔任法律範疇職務主管;2014年至2019年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2019年12月20日起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副主任。

陳海帆表示,對於獲得委任感到非常榮幸,衷心感謝行政長官閣下的信任和支持,將會竭盡所能,與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全體同事齊心協力,履行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能,嚴格落實及執行有關公共資產監督管理範疇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措施,依法加強對公共資本企業及公共財政資助的監管,促進公共資產的保值增值,確保公帑使用的效益。

根據第43/2023號行政法規,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執行及評估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管理範疇的政策及措施,隸屬行政長官運作。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於2024年2月1日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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