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廣大市民認識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的內容,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日前舉辦第二場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會,以介紹本次諮詢主要內容並直接聽取市民的意見。
本次公眾諮詢會於6月8日下午三時在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會議廳舉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公法草擬處林偉倫處長首先對諮詢文本中提出八點修訂建議作出簡介,並提出在修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諮詢期內(4月30日至7月31日),希望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完善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與會者大部分為負責樓宇管理的業主代表,在會上踴躍發言並詢問及交流實務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包括召集業主大會的手續、業主大會的運作規則、大廈管理機關權責範圍,以及共同儲備基金的設立及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曹錦俊副局長、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唐曉晴博士和房屋局代表分別對有關意見作出回應和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