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葉迅生今(13)日強調,按照選舉法規定,除了官方指定張貼宣傳海報的地點外, 9月14日零時至15日24時的冷靜期和投票日期間,不得進行任何競選宣傳活動,所有候選總部及分部所掛招牌,包括為選舉宣傳而做的物件,均須在14日零時之前拆除。 葉迅生在工作例會後與傳媒見面時指,較早前發出的第十號指引已規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尤其是候選組別、候選人及市民,均不得利用互聯網和流動通信網絡的任何程式,發放促使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組別的競選宣傳行為,其中包括不得展示和轉發具競選宣傳內容的文件,如有違反,選管會將即時知會執法部門跟進處理。希望市民遵守法律,切勿觸犯選舉法的規定。 對於廉政公署拘捕兩名涉嫌賄選人士,葉迅生表示,選管會與廉政公署、警方等各部門將繼續緊密聯繫,若選管會收到有關不法事件的消息,在分析處理後,將依法轉交有權限部門跟進。 被問及選舉宣傳期間有候選人遭受抨擊,葉迅生重申,選管會過往已表明選舉應是文明的競爭,抨擊行為有可能構成誹謗罪或侮辱罪,被抨擊的受害人可主動向公權機構包括警方或檢察院提出告訴,啟動刑事程序保障個人權益。選管會亦提醒,公民需要為自身的行為承擔後果,包括觸犯法律引致的刑事後果和民事賠償後果。 另外,就有8千多份投票通知書被郵遞退回的情況,葉迅生表示,當中包括各種原因,其中一個主因是選民搬遷後未及時更改或於登記時填寫錯漏。對選民資料有疑問的市民可透過選管會設的熱線電話28915915、自動查詢機及網頁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