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行政會成員的立法會三位議員鄭志強、陳明金及歐安利聯名向立法會賀一誠主席致函,要求按照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26條的規定,將《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重新送交至立法會委員會作深入分析,以便在全體會議所指定的期限內,重新作細則性審議。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支持並會繼續與立法會進行緊密溝通,按照相關程序,配合審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