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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揭一售假美容面膜供應商 拘兩男店東


澳門海關接獲一知名美容產品權利人舉報,指位於澳門北區某藥房涉嫌售賣假冒知名美容品牌面膜。海關知識產權廳收到舉報資料後,立即展開調查,並迅速採取行動,拘涉嫌售假美容面膜供應商兩男店東,並將送交檢察院處理。 於二月十二日,海關知識產權廳偵查人員在獲得品牌權利人代表協助下,隨即對相關店舖採取行動,同時即場作鑑定舉證工作。由於涉案店舖為藥房,涉案貨物並為個人貼身用品,海關遂與衛生局藥物事務廳稽查人員作聯合巡查行動,在涉案店舖內查獲一批偽冒「我的美麗日記」品牌面膜,偵查人員隨後並稽查全澳各區共十四個地點,揭發一位於南區批發店供應商,將涉嫌假冒美容面膜產品批發予相關藥房分銷。偵查人員邀請涉案供應商兩名店東前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據初步調查顯示,有關侵權物品從外地購入,面膜入貨價格約為十二元澳門幣,批發價格為二十四元澳門幣,零售價則為四十九元澳門幣。而案中被扣押的侵權物品經核實有關品牌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經權利人鑑定後發現內外包裝多處與原品牌產品不符,並確認為假冒貨品。 兩名男嫌犯分別姓許及姓譚,年齡為五十二歲及六十歲,均為本地居民,在外地訂購假冒面膜批發予全澳各區店舖出售圖利。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兩名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海關偵查人員在搜證時追根索源,一舉揭露負責供貨的上游供應商,堵塞了銷售批發該侵權物品的渠道,故暫未在澳門市面再發現有該品牌美容面膜假貨。海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關供應商在批發予零售藥房的零售價同正貨之售價相若,此為混淆視聽,以假亂真,將假貨當成真貨賣,而相關零售藥房有否上下配合,則有待進一步查核。是次案件所涉的假冒貨品乃與市民大眾息息相關的個人日常貼身護理用品。假冒面膜之成分一旦不合格,或會對皮膚造成一定的傷害。購買了這些質量無保證的假冒物品,消費者不單只是金錢上的損失,嚴重的還會令身體及皮膚受到傷害。 海關強調,售賣侵權物品的店員和店主,如果為謀取利益而誤導消費者,尤其是不顧他人健康而售賣假冒商品的,海關一定以嚴謹的態度作出有力的打擊。希望各業界人士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試法。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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