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舉辦的"消費維權中文新聞寫作比賽"經各評審進行評選後,已順利選出優勝作品,分別由蔡綺珊(培正中學)、甘妙霞(濠江中學) 及葉鴻藝(培正中學) 榮膺冠、亞、季軍獎項。 為加強青少年的消費維權意識;推動青少年關懷社會事務,消委會以中學生為對象舉辦"消費維權中文新聞寫作比賽",同學對比賽反應熱烈,經各評審進行評選,早前選出冠、亞、季軍及二十名優異獎,由蔡綺珊(培正中學)、甘妙霞(濠江中學) 及葉鴻藝(培正中學) 奪得冠、亞、季軍,該會早前在頒獎禮上勉勵青少年多透過參與,發揮關心本澳社會事務的情懷,共建美好澳門,而參賽作品反映本澳青少年對消費維權意識有一定程度及正確的認知。 消委會表示,該會將繼續舉辦同類活動,培養與提高青少年對消費者權益範疇內,包括保護消費者的相關法律、消費者權利、食品安全與衛生等知識。 另外,為推動與培養消費者消費後索取及保留憑據的習慣,消委會舉辦了"存憑有理"活動,超過一百七十間商號參與該活動,為期三個月的活動,共有一千兩百多人次憑購物發票參加了抽獎活動,該會已抽出各獲獎者,頭獎獎品是價值澳門幣壹仟伍佰圓的現金劵。 消委會已派出專人聯絡以上兩個活動的獲獎者領獎,而獲獎名單亦已上載到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供市民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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