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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宗放高利貸禁錮他人案


檢察院日前完成兩宗禁錮案的初步偵訊工作,涉案的五名嫌疑人已被採取了羈押的強制措施,案件已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首宗案情顯示,涉案的兩名內地男子李某 、張某。於今年10月16日,警方根據舉報在本澳某酒店房間內截查上述兩名嫌疑人,經調查,被害人劉某因早前在娛樂場賭博因欠下5萬元高利貸,被上述兩名嫌疑人及其同夥禁錮50余小時要求還款。並被扣留旅行證件、手機及銀行卡等物品作抵押。嫌疑人張某為偷渡來澳。 次宗案情顯示,涉案的三名內地男子,其中兩名姓陳、一名姓黃。三人均是非法入境者。今年10月25日,上述三名嫌疑人及其同夥向被害人梁某放高利貸用於賭博,並抽取13000元利息。被害人梁某賭輸後,被上述三名嫌疑人及其同夥帶到本澳某大廈單位內要求還款並限制自由達48小時之久。 承辦檢察官分析案情及證據後,認爲有強烈跡象顯示上述兩宗案件的五名嫌疑人為謀取不法利益,非法禁錮他人,其行為涉嫌觸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經向法官建議並獲准對上述兩宗案件的五名嫌疑人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即時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案件交還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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