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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將檢討《經濟房屋法》


經濟房屋作為澳門公共房屋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對經濟房屋的需求日漸增加,有關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一直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為完善舊有的經濟房屋法律制度,有效規範經濟房屋的建造、申請、出售和使用,2011年特區政府提交法案,並經立法會討論通過了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 新的《經濟房屋法》頒布實施後,經濟房屋的申請人以及社會各界都對該法律訂定的規範,以及在實行過程中出現的情況提出了不少的意見和建議,對此特區政府十分關注和重視。 按照特區政府的安排,法務局在房屋局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協助下,將在月中提出檢討《經濟房屋法》的具體建議並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便進一步凝聚共識。對於涉及到經濟房屋法律制度的全面檢討,以至於整體公共房屋政策及其取向的意見和建議,特區政府將廣泛聽取並深入研究,以期整體完善公共房屋政策及其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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