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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補貼領取期周一(27日)開始,各服務點準備就緒

經濟局、澳門金融管理局及治安警察局召開工作會議

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準備就緒

第二期消費補貼即將於下周一(7月27日)起發放,第一期餘額為零的消費卡可於7月27日至31日提前進行加值,包括政府部門、銀行以及社團在內共190個服務點已準備就緒。

工作人員完成培訓,確保發放工作有序進行

為使第二期消費補貼發放工作得以有序進行,經濟局及澳門金融管理局於上周為政府部門、銀行機構以及社團代表提供培訓,以便服務點人員掌握加值或派發的工作流程。此外,經濟局人員亦於今(24)日走訪多個政府部門及社圑的服務點,了解秩序管理措施、機具安裝以及電子消費卡配送等準備情況,並與服務點人員進行交流及提供建議。

舉行工作會議,加值及領卡服務點準備就緒

經濟局、澳門金融管理局並聯同治安警察局於昨(23)日召開工作會議,邀請各部門及機構代表出席。會上,經濟局局長戴建業首先感謝各服務點對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的支持,隨後介紹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的安排,對服務點的秩序及人流管理提出建議,並解答各服務點代表的疑問,服務點代表亦積極發表意見,為加值及派卡工作做好準備。

持首期消費卡人士可直接加值

持有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可於領取期內到全澳190個指定政府部門、銀行、社圑及企業服務點拍卡加值,無需登記或預約,市民可委託他人代為加值,拍卡時亦無需出示身份證或其他文件。

需注意的是,7月27日至31日僅限第一期餘額為零的消費卡加值;8月1日起,所有合資格消費卡均可加值。加值服務點詳情請瀏覽消費補貼計劃專頁

( 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 )

未曾持有或遺失消費卡人士,可領取第二期5,000元消費卡

未曾持有或已遺失第一期消費卡的合資格人士,可憑身份證及所需代領文件,於領取期內到指定政府部門服務點,領取第二期5,000元的消費卡,無需登記或預約。

當中遺失卡人士需先到治安警察局報失,報失後第二個工作天才可到服務點領取第二期消費卡。在領取期內申領、續期或更換身份證的人士,可於領證時在身份證明局一併領取第二期電子消費卡。

領卡服務點:

(一) 經濟局板樟堂辦事處(板樟堂街1號1樓,即議事亭前地玫瑰堂旁)

(二) 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三) 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東曦閣)

(四)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五) 市政署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六) 市政署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另外,未成年人消費卡的代領方式於第二期有所調整,除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外,可由三親等內的成年直系或旁系血親(如祖父母、伯、叔、姑、姨、舅等)代領,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亦可委託他人為未成年人領卡。

首期消費卡使用期至7月31日,餘額退回庫房

第一期消費卡的使用期將於7月31日結束,特區政府呼籲市民及早使用,逾期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

如有進一步疑問,可透過下列途徑查詢:

  • 電話及whatsapp:6326 1676
  • Wechat:DSEONLINE
  • 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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