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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快訊(11月2日12:00起入境前14天內曾到過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的人士須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基於公共衛生考慮,自11月2日中午12時起,所有在入境本澳前14天內曾經到過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衛生局對 10月 18日 後入境澳門並申報曾經去過該地區的3名人士進行醫學追蹤, 其中2人因也曾到過喀什而正在指定酒店進行醫學觀察 ,另1人已經離開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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