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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經營公司須對立法會選舉保持中立無私


【新聞局】選管會聯同博監局會見經營幸運博彩公司及博彩中介人協會的代表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31)日聯同博彩監察協調局,與經營幸運博彩公司及博彩業中介人協會的代表會面。選管會重申,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經營幸運博彩的公司及其屬下正在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都須在選舉期間保持中立與公正無私。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會後表示,在會面中向與會代表介紹了選舉法及選管會指引中有關中立及公正無私義務的規定,選舉法第七十二條明確指出經營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的機關,以及因與承批人訂立合同而經營幸運博彩的公司的機關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在選舉中要保持中立,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競選活動,亦不得作出足以使某一候選名單以任何方式得益或受損,而引致其他候選名單受損或得益的行為。

同時,相關實體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必須保持中立,包括禁止在辦公地點張貼或展示任何用作競選宣傳的標誌、貼紙或其他物品;在執行職務期間不得利用辦公時間及空間進行宣傳或拉票。

選管會希望博企及博彩公司負責人向屬下員工清晰傳達相關規定,以免他們違反中立及公正無私義務,觸犯法律。與會代表均表示會完全配合選管會的要求,並承諾會向屬下員工作出明確提醒。

唐曉峰表示,相關企業和公司須從管理層面做好相關工作,讓所有員工都清晰了解要履行中立及公正無私義務。倘若仍有屬下員工違反有關規定,則屬員工的個人行為和責任,如企業和公司發現有違規情況,應儘快向選管會或博監局通報,以便當局即時作出跟進處理。

此外,唐曉峰指出,在選舉日,部門和企業負責人有責任讓其員工履行投票權,這是任何選民的應有權利;倘為其屬下員工提供前往投票的交通便利,只要不涉及競選宣傳,則沒有違反選舉法規定,但如果在車程中向員工作投票指示、展示競選宣傳物品或播放競選口號等,則為違規宣傳,構成犯罪。

選管會昨(30)日已就冷靜日及投票日暫時屏蔽或隱藏網上屬競選宣傳資訊的要求作出補充說明,唐曉峰重申,選管會要求需暫時屏蔽或隱藏的僅為競選宣傳資訊,即為個別候選人作宣傳及建議選民投票意向的有關資訊。他補充,倘若傳媒遇到暫時屏蔽或隱藏其網上平台相關競選宣傳資訊的技術性問題,可向選管會反映,選管會將跟進當中的困難所在。

另外,唐曉峰回應記者提問時指出,在選舉法沒有修改的情況下,並不宜對競選宣傳品價格上限制定指引,而宣傳物品價值將依法被列入候選名單的競選經費中,藉此可加以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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