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以澳門居民身份報考國家司法考試並獲頒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澳門居民吳瑞康,是去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38名澳門考生中的成功者。現年24歲的他,以367分的成績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現已取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這是落實《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中關於法律服務方面措施的一個重要成果,標誌著內地與澳門在法律服務方面的合作進一步深化。
出席頒發證書儀式的有國家司法考試司綜合處孫曉明處長、國家司法考試中心考務處夏露處長、法務局張永春局長以及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張毅力總經理。頒發儀式上孫曉明處長鼓勵更多的澳門居民參加及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是確保司法公正的一項基礎性制度,這項考試制度自2002年起開始實施,而港澳居民由2004年開始亦獲准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在國內從事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首先必須通過考試取得資格。根據《安排》規定,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澳門居民,通過在內地律師事務所一年實習鍛練,也可以成為有資格在內地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的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