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在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中表示,對於土地批給方式,特區政府一直嚴格按照《土地法》的規定,在滿足中、長期的社會和發展需要,符合城市規劃和各項相關法例的要求下處理相關的土地批給申請。
同時,政府正從完善現有法規,加大工作透明度考量,全面推進完善土地批給的短中長期措施,並會積極與立法會「分析土地及公共批給制度的臨時委員會」合作,以及透過已成立的「土地發展諮詢小組」,增加公眾監察和提高土地批給的透明度,以回應社會訴求。
賈利安又指出,回歸後,政府處理的免除公開競投土地批給主要是為了落實博彩合同中投資計劃的項目,或一些能配合澳門經濟和旅遊業發展,強化博彩、旅遊、娛樂、酒店及會議展覽設施,推動澳門邁向會展商務旅遊城市的項目,其中一些項目的批給程序更始於多年前澳門經濟低迷時期,並且已獲政府承諾批給土地。因此,為履行博彩合同中的義務或已作出開立批給案卷的批示,政府考慮各申請的具體情況後,在《土地法》第五十七條所指「獲承認有利於本地區發展的建設」可免除公開競投的框架下,完成相關的土地批給程序。
另一方面,他表示,筷子基兩幅土地的成交價高於市場預期,雖反映競投者對澳門整體發展前景及房地產的未來價值充滿信心,但並不反映上述地區目前的房地產價格,只是發展商對未來房地產價格的一個理想預期。實際上,訂定批地溢價金的相關法規中,訂定的樓宇價值是透過參考及分析大量最新樓宇成交資料,以及官方及非官方的統計資料總結得出,政府會繼續密切注視市場的發展和變化,藉著土地溢價金計算的恆常檢討機制,對溢價金作出適時的修訂。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73/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