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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成功截獲日前逃脫的非法入境者


就2008年8月25日於殷皇子大馬路初級法院門前發生的一宗非法入境者逃脫事件,本局情報廳警員於今(29)日下午5時30分偵查後成功截獲該名非法入境者。嫌犯將控以“逃脫罪”及“加重傷人罪”移交檢察院處理。 本局對這次逃脫事件的發生非常重視,除了提起調查程序,調查是否涉及人為疏忽外,亦會對押解嫌犯的程序進行檢討。
由於發現有相關事件的報導與事實不符,為免公眾胡亂猜測,本局有必要對事件作詳細陳述及解釋: - 治安警察局一名巡邏警員於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晚上7時許,在海港街國際中心附近截獲一名無證男子,經帶返警司處作進一步調查後。證實該男子是一名非法入境者,且有多次偷渡入境及被本局遣返中國內地的紀錄;
- 於2008年8月25日下午2時許,兩名警員將該非法入境者送往位於殷皇子大馬路的初級法院審理,約下午3時半,當法院完成有關司法程序後將其交回本局作遣返程序,當警員欲將該男子扣上手銬並押解回警局時,該男子突然轉身並把警員推倒在地上,乘混亂間逃脫,並越過殷皇子大馬路向馬統領圍方向逃走,警員亦即時上前追截及報告上峰要求派員增援及協助搜捕,但終未能截獲該男子;
- 當天由兩名警員負責押解該名非法入境人士,並非如報告中所指的“當時押解疑人到法院的僅有一名警員”。押解嫌犯時,本局會安排適量的人手以免浪費警力; - 該報導容易令大眾誤以為警方在押解嫌犯的過程中沒有將嫌犯扣上手扣,而事實上整個過程中嫌犯均被扣上手扣,只是交給法院審理時才會將手扣除下,審理完成後押解回警局時才重新扣上手扣,逃脫事件就是在這一刻發生。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治安警察局代局長 李 小 平
副 警 務 總 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