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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就有關一名偷渡疑人上庭後逃脫的報導作補充


就2008年8月28日市民日報報導一名偷渡疑人上庭後發難逃脫的事件,因該報導有若干謬誤故本局作如下的補充︰ - 於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晚上7時許,一名巡邏警員在海港街國際中心附近截獲一名無證男子,經帶返警司處作進一步調查後。證實該男子是一名非法入境者,且有多次偷渡入境及被本局遣返中國內地的紀錄。 - 於2008年8月25日下午2時許,兩名警員將該非法入境者送往位於殷皇子大馬路的初級法院審理,約下午3時半,當法院完成有關司法程序後將其交回本局作遣返程序,當警員欲將該男子扣上手銬並押解回警局時,該男子突然轉身並把警員推倒在地上,乘混亂間逃脫,並越過殷皇子大馬路向馬統領圍方向逃走,警員亦即時上前追截及報告上峰要求派員增援及協助搜捕,但終未能截獲該男子。 - 當天由兩名警員負責押解該名非法入境人士,並非如報告中所指的“當時押解疑人到法院的僅有一名警員”。押解嫌犯時,本局會安排適量的人手以免浪費警力。 - 該報導容易令大眾誤以為警方在押解嫌犯的過程中沒有將嫌犯扣上手扣,而事實上整個過程中嫌犯均被扣上手扣,只是交給法院審理時才會將手扣除下,審理完成後押解回警局時才重新扣上手扣,本事件就是在該時刻發生。 本事件發生後,本局十分重視,除了提起調查程序,調查是否涉及人為疏忽外,亦會對押解嫌犯的程序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