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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淸澳門涉外案件司法審判制度研究》出版


由文化局及澳門基金會聯合策劃及資助,由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澳門叢書”推出澳門學術研究的新成果:《明淸澳門涉外案件司法審判制度研究 (1553-1848) 》。此書是作者劉景蓮獲文化局第十一屆學術研究獎學金所完成的課題研究結集。 劉景蓮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副研究員,中葡關係與澳門法制史為其主要研究方向。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後在澳門大學獲得碩士學位,主修中葡交往與澳門史。 劉景蓮引進新資料新方法,以東波檔及一史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檔案為主要研究資料,從文書記載的大量涉外衝突案件入手,依據案件的惡性程度、主審官員的審級狀况、判決結果,將案件分做民事和刑事兩類加以具體分析、研究,從而初步再現淸中葉澳門有序的經濟運作程序及社會治安的整體狀況,並論述淸中葉澳門司法制度實施的具體程序、司法制度變化發展的基本脈絡及特點。 作者通過對澳門司法審判公正性的探討,駁斥當時葡國海事暨海外部部長卡斯特羅所說香山縣包括司法行為在內的各種所為都不公平、公正、充滿暴力行為的觀點;駁斥西方輿論認為鴉片戰爭起因於中國對外國人司法不公的觀點。作者還分析闡述明淸澳門涉外司法審判中的主綫之一,即作為主權主要體現的明淸澳門司法審判權,仍然掌握在明淸政府手中,由此而明確明淸時期澳門主權的歸屬。 此書對於深入瞭解澳門史尤其是澳門法制史極具參考價值,有興趣的讀者可到澳門中央圖書館、歷史檔案館、觀音蓮花苑、澳門文化廣場及星光書店購買,售價澳門幣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