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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監局回覆立法議員質詢


博彩監察協調局強調,特區政府對核定博彩業毛收入及博彩營運公司須付博彩稅款有一套完善、嚴密、現代化和行之有效的監察系統,特區政府的博彩稅收不會因匯兌問題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出現少收的情況。 博監局局長雪萬龍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澳門博彩營運公司的博彩毛收入中絕大部份為港元,同時長期習慣以港元繳交博彩稅,當收到以港元支付的博彩稅收後,澳門金融管理局會按照1港元兌1.03澳門元的固定匯率轉為澳門元,並交財政局存入特區庫房,因此,特區政府庫房所收納的博彩稅款從來沒有因匯兌問題而出現少收的情況;而博彩營運公司以港元繳付博彩稅項,亦是一種有利於增加特區政府外匯儲備的做法。 在統計數據上,為回應社會的訴求,避免公眾對澳門博彩業毛收入及博彩稅項的實收情況出現誤解,博監局自2007年7月份起公佈的博彩數據,已把當中涉及的港元兌澳門元匯率,由過去採取簡易計算方式的1比1匯率,一律調整為1港元兌1.03澳門元計算,而更新的博彩數據可追溯至2002年。同時,統計暨普查局亦因應在其發佈的官方統計刊物內更新博彩業毛收入數據。 至於質詢提及的博彩資料透明度問題,雪萬龍表示,博監局已按季度定期發佈博彩業毛收入總額及各類博彩項目收入、相互博彩及彩票投注額、各種幸運博彩方式的毛收入、幸運博彩承批及轉批給公司之賭檯、搖彩機及彈子機數目、澳門娛樂場數目等資料,而統計局及財政局亦按季或按月定期公佈博彩業毛收入、博彩稅收等有關數據,相信相關資料可及時和相對滿足社會需要。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585/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