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和勞工事務局分別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和梁慶庭有關稅務減免措施及物業管理員培訓的書面質詢。 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回覆時指出,特區政府非常關注澳門居民置業時所面對的財政壓力,為減輕置業人士所承受的壓力,行政長官在2008年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在2008年內,凡未擁有不動產(包括工商業及居住單位)的澳門永久居民於購買不動產(僅限於居住單位及車位)時,可豁免首三百萬澳門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有關豁免印花稅的措施於本年度一月起執行,屬2008年度實行一系列短期稅務減免措施之一。 勞工局局孫家雄在回覆中提及,該局自2004年開始積極為物業管理業從業員提供職業培訓機會,以全面改善及提升行業的服務水平,至2007年6月期間,共開辦了30期「物業管理員初級培訓課程」,結業人數達1,057人;14期「物業管理員中級培訓|課程」,結業人數464人;兩期「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課程」,共有80人接受培訓,其中第一期40名學員已全部結業。勞工局除會繼續開辦相關課程,亦計劃為物業管理業推出職業技能證明制度,讓從業員考取技能認證,提升競爭力。 每一項職業培訓課程均有既定的目標及對象,故此,每一課程均訂定了不同的入學資格,以促使課程能夠達致預期的效果,這亦是確保培訓資源妥善運用的重要措施。 另外,特區政府在公共部門的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訂定了最低工資制度,並於去年9月1日起全面落實;但有關制度純屬政府行為,而私人企業訂定服務的薪酬條件乃屬商業行為。在旅遊博彩業的帶動下,可能一些行業直接受惠,然而部份行業的大多數中小商號在營運上仍然處於困難的境地,特區政府為平衡社會的整體需要,暫時未有考慮對清潔及保安服務兩個行業全面引入推行最低工資制度。同時,特區政府會繼續密切關注這次在政府外判服務推行最低工資制度的成效和定期作出檢討。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566/III/2006、355/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