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20)日在政府總部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的內容。 公共行政改革的目標與理念 貫徹落實行政長官在《2007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的施政要求,按照特區政府的全局部署,各司長及不同範疇的政府部門進行溝通,經過總結近年特區改革經驗,以及參考不同國家及地區的公共行政改革經驗,作出深入研究及分析,整理資料及反覆討論,並經與行政會進行討論,從理論及實踐層面,擬訂了《澳門特別行政區2007 - 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 特區政府藉着公共行政改革的重新部署達至以下目標:在促進澳門社會整體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創設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不斷提高各級公務人員的業務技能、管理水平及承擔意識,弘揚廉潔風氣,依法及高效運用公共資源,準確體現民意,從而強化特區政府的整體施政能力,提供高質素的服務,促進市民綜合生活素質的全面提升,建立和諧、穩定、進步的社會,確保“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在澳門成功落實。 改革不僅局限於政府內部的完善,亦應針對社會迫切的問題,以宏觀、整體的視野,把改革層面輻射至社會各個環節,彼此緊密結合,層層緊扣,構成完整的規劃藍圖。個人、社團及政府(公務人員)作為社會的組成單元,是改革事業的推動者亦是受惠者,彼此關係密切,唇齒相依,擁有共同目標。因此,通過互相合作、共同承擔,建立起夥伴合作關係,將令改革發揮更大作用,共享變革帶來的成果。 改變現有的行政文化是改革的根本。行政文化是在制度約束下人與人、人與團體的互動過程中形成的,因而公共行政改革的核心要素是制度、人和團體及其之間的互動過程。成功的改革應有着以下理念:“思維創新,明確方向”;“緊扣問題,宏觀規劃”;“戰略突破,帶動整體”;“中央統籌,縱橫深化”。 路線圖的突破策略 完整的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是由改革理念、原則、總體目標與執行目標、宏觀規劃、突破點、起點、改革主線及發展過程的綜合體現。 從近年施政報告指出的問題及社會輿論的反饋分析得出,特區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可分為“對外、對內、連接對外與對內”的政策過程三個部分。 對外方面是指關乎生活素質的提升,同時影響經濟與民生方面的問題。對內指影響組織整體運行的架構、一般人員與領導及主管人員的管理、以及人員道德操守與廉潔等問題。連接對外與對內方面,是指在意見反饋與共識、聯繫社會及提升政策執行效果方面發揮作用的政策過程。 理清上述三部分的內在關係後,改革的突破策略可定為: 1. 以連接政府對內部管理問題與政府以外的社會問題的政策過程作為導向;
2. 改革政策諮詢、決策及評估的機制與運作,促進社會的理性討論、建設性意見的提出,及政府與社會夥伴合作關係的建立;
3. 改革政府內部的管理,提升政府聯繫社會及政策執行的能力,從而推動有效解決迫切的社會問題。 路線圖涉及的重大政策 對於一些關乎社會的迫切問題(如交通、住屋、城市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務人員管理等),通過優化政府內部管理、以及完善政策的統籌、諮詢及評估機制,配合整體的法制建設計劃,在市民、社團及政府(全體公務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相信會有助短期內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而隨後亦必須持續不斷地努力,透過行政改革及法制建設計劃的深化,使問題得以有效地解決。 路線圖內涉及根本性及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政策: 1. 政府內部管理
1.1. 從不同國家/地區的經驗看,公務人員的義務及應有價值觀的明確與重訂,是近年公務人員制度改革的重點,亦是廉政建設的重點。特區政府必定全力確保各級公務人員廉潔奉公、依法施政、盡忠職守,通過長期的教化工作,提升守法意識。強化廉政的制度化建設,簡化手續流程,提高施政透明度,完善公共資源的監管監督機制,消除滋生貪污違法及腐敗行為的因素。依法嚴懲“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的人員,絕不姑息,以儆效尤,樹立正風。 1.2. 根本改變及更新全體公務人員的思維,樹立“以人為本、為民服務、勇於承擔”的公僕精神及行政文化。提高對品格操守的要求,嚴格要求正確運用職權,為過失承擔責任,接受社會監督,向市民負責,全面提升整體質素及施政能力,建立一支廉潔、高效的公務人員隊伍。 1.3. 從規、進、管、退四方面,全面革新公職法律制度及公務人員管理機制,提出中央招聘、職程修訂、合同制度、人員調動、官員問責、問題調解、福利待遇、離職計劃等一系列方案,為公務人員職業生涯的規劃及前景提供良好的條件;促進公務人員團隊的新陳代謝及激發人員的活力。 1.4. 啟動對澳門特區政治架構、政府宏觀及微觀組織的研究,更科學及合理地配置職權職能,理順分工,增強跨部門的協調機能,解決“政出多門、各自為政”,提升執政團隊的施政績效。 2. 政策的統籌、諮詢及評估機制 以建立高層次的公共行政改革中央統籌架構作為路線圖的起點及切入點。根據政策過程的問題確認、政策制定、決策、執行及評估五個組成環節,把中央統籌架構劃分為諮詢層、決策層、執行層,藉此擴大市民、社團的參與和吸納社會精英,強化諮詢機制,增強決策和執行的中央統籌功能。 通過諮詢、決策、執行及評估過程的緊密循環互動,在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主動做好吸納民意、發佈訊息、解釋政策的工作,增強社會監督及提高施政透明度,擴大民意共識基礎,充分體現民間的智慧及積極性。 時刻保持高度的敏感度及警覺性,提高政治認知,深入掌握最新民情及科學理據,讓政策貼近民意,避免施政的隨機性及隨意性,減少因與社會溝通不足、考慮不周而造成的施政失誤或“走樣”。反覆對政策措施向公眾予以解釋、評估及改善,增強與市民及社團的良性互動,爭取社會及大部份市民的認同與支持,確保施政的權威性及認受性,達至提升管治水平的目標。 針對改革及迫切社會問題而推出的法制建設計劃 因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民生迫切訴求及改革突破策略,將行政改革和法律改革更明確、有機地結合起來,使社會迫切的問題短期內得到紓緩,長期則透過行政改革及法制建設計劃的深化,得到有效解決。 用行政改革提供法律改革的素材,用法律改革提供行政改革的依據,藉以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進一步健全特區的法律體系,推進國際及區際法律事務,提升及深化法制建設的層次。 優化法律的草擬、諮詢、教育推廣、執行、評估、完善的綜合互動機制,積極推進立法研究工作,當中包括經濟民生;社會保障;治安;醫療;教育;文物保護;交通運輸;城市建設;舊區重整;環境保護;房屋及物業管理等的法規及制度。 為有效落實相關法律項目,特區政府將進一步加強中央統籌的力度,增強與行政改革相互促進的作用,令兩者相輔相成。採用行政管理措施,明確訂出負責部門及完成時間,控制法規擬訂的工作進度及質量。同時,進一步發揮現有諮詢網絡及法律研究的作用,做好法規擬訂前的意見收集及調研分析,以開放的態度,借鑒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吸納法律專才,取長補短。 提高法律擬訂及諮詢工作的透明度,推動社會及民間更多、更廣泛的參與,讓法規在廣納民意智慧、取得社會普遍認同的基礎上完成擬訂,藉此提高其認受性、權威性、嚴謹性、適應性。這將令法規在生效後能發揮真正的成效,切實回應現實環境的需要及適應改變。 通過整體的法制建設計劃,相信能切實回應到社會及市民的普遍訴求,為全面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提升市民綜合生活質素、促進特區的持續發展,奠定穩固的法律根基。 路線圖的後續跟進工作 路線圖具有“整體性、連貫性、延續性”的特點,涉及社會的主要層面,能為本澳下一階段的改革建設事業,標誌其新的起點及隨後的發展步驟與路向。通過推出一連串以“科學化、制度化、人性化”為改革主導原則的重大政策,力求在短期內達到質量換代的目的,長遠則徹底突破固有框框,實現根本性及結構性的變革,展現施政新風。 路線圖公佈後,全體公務人員要對公共行政改革的內涵作出認真的思考,作出全面的配合。同時對於市民、社團或傳媒就有關政策措施及法規制度的討論及提出的建設性建議,集思廣益,精益求精,務求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完善。
配合路線圖的公佈及執行,特區政府展開一系列跟進及推廣宣傳,除於今日把路線圖全文上載至政府入口網站(www.gov.mo)外,亦會印製成小冊子於下月初向公眾派發。 新聞發佈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翠玲、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行政暨公職局行政現代化廳廳長高炳坤等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