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在《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的諮詢和研究工作上,與政府其他部門的溝通合作緊密,相互間在策略層次的城市發展研究和技術層次的城市規劃體系之間的分工,亦十分清晰、具體和顯而易見。 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吳在權的兩份書面質詢時指出,可持續中心開展的《澳門城市概念性規劃綱要》研究工作,重點在於與公眾共同探討澳門長遠的城市發展和規劃的定位,以至其應遵循的宏觀和整體的方向;至於運輸工務範疇去年9月所開展的城市規劃法律體系諮詢工作,則完全屬於城規法律體系建構工作的範圍。同時,在《綱要》諮詢期間所蒐集的意見,亦作為運輸工務範疇在制定城規法律體系時的參考依據,彼此間並無衝突及「前後不協調」的情況。 她又指出,可持續中心按其設立的宗旨和職能,所展開的各項調研工作,必須具備宏觀性、多樣性和時間動態性。故此,不能單純從存續形式理解該中心作為「項目組」的工作性質和職能。 至於該中心的非全職顧問,是根據該中心法定職能所涉及之學術和專業要求,從澳門的專家學者中進行審慎的遴聘,並與中心簽訂保密協議,務使有關的專家學者在履行調研任務時,能嚴格遵循獨立、客觀和科學的基本原則,提供具體的專業意見,以全面確保整體的研究質量和公眾認受性。有關的遴聘方式和做法,基本與鄰近地區政府政策研究機構一致。 回覆中亦提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6月底通過授權澳門特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隨後特區政府公佈了澳大橫琴校園的規劃和進度。特區政府已因應項目的複雜性及迫切性,成立了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與廣東省政府和珠海市政府專項對接,如建設標準、工程技術審批等,全面協調及統籌項目工作。目前,粵澳兩地的協調機制已形成並高效運轉,為共同推進開發工作提供了良好基石。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502/III/2008、504/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