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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明:政府採取措施確保公共房屋順利興建


房屋局局長鄭國明表示,特區政府已對馬場坊永寧街公共房屋的承批公司上一階段的工程延誤開展處罰程序,並經參照土地委員會之意見向其科處罰款;倘該項目再次延遲落成,定會嚴格執行發展合同的各項處罰。 鄭國明在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書面質詢時表示,該公共房屋的發展計劃至2005年重新起動後,因部分設計不符合規範而需對圖則作出適當修正,以及對地段已建成的構件進行各方面的檢測,而籌備開展建築工程的各項人員、設備及材料需時,故承批公司先後申請將土地的利用期限延長。 他表示,承批公司曾指出,由於勞動力不足,加上未能有效監管督促總承建商及因應最新法例而作的圖則修改等原因,令興建工程有所滯後,在承批公司提出具體的補救措施後,加上當局考慮到該地段為現時唯一批出的房屋發展合同,且已進入實質興建階段,此將有利公共房屋興建及供應,經綜合分析和考量後,特區政府同意將土地的利用期限延長至2010年1月。 鄭國明重申,房屋局重視本地工人的就業權益,絕不容許承建商在興建公共房屋時僱用非法勞工。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726/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