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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中街兩檔主配合政府政策自願遷出佔地


為改善西北區基建設施及道路網絡,土地工務運輸局計劃貫通台山中街。但鑑於台山中街與青洲新巷交界處一幅土地正被人佔用,阻礙工程展開。政府遂於日前(10月29日)發出最後決定通知,要求佔用人盡快騰空土地,移走放置在土地上的物料及設施,以便貫通道路工作盡快展開。 九月啟動清遷佔地預審程序 台山中街與青洲新巷交界處多個僭建物,包括兩熟食攤檔、一擺賣花卉攤檔以及熟食攤檔旁部份土地被人非法圍板,擺放建築設備及材料。經向物業登記局查核,該土地並沒有任何業權登記,尤其是未有以長期租借或租賃制度批給土地的登記。因此,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7條的規定,上述土地被視為公產。 由於上述交界處以及被非法圍板的地段均屬政府土地,因此,土地工務運輸局於9月啟動土地淸遷前的預審程序,透過刊登告示,要求佔用人在指定時間內遷出,及清理土地上的物料及設施僭建物。由於佔用人沒有將現場放置物件或僭建物搬走或清拆之跡象,故於日前發出最後通知決定,要求佔用人須在告示刊登日起的三十天期限內騰空上述地塊,移走其上存有的物料、設備等僭建物,並將該地塊歸還政府而無權獲得任何賠償。否則,政府會採取強制清遷行動。 經溝通協調同意無償遷出 雖然政府是嚴格依照法律進行相關的收地工作,但亦期望透過與佔用人進行溝通和協調,以及解釋政府的相關政策立場,期望佔地人予以配合,盡早將佔地騰空並將土地歸還特區政府,從而盡量避免政府進行強制清遷。而經過土地工務運輸局及民政總署人員與兩熟食攤檔檔主溝通和協調後,兩檔主基本理解政府是次收地是基於公眾利益,故已簽署聲明書,聲明為配合政府基建工程,同意自願無償遷出。 政府再次重申,將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行為,倘佔用人在期限內沒按要求清理佔地內的物件並將土地歸還政府,因此而須由政府執行清遷工作,政府會嚴格根據法律規定,追收佔用人有關費用及科以罰款,以及追究其違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