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專院校一名姓蕭講師,懷疑在教學期間未有履行上課責任,將全部教學工作委由未具講師資格者擔任,期間卻仍領取教職員薪酬,金額超逾澳門幣40多萬元,案件以涉嫌詐騙犯罪今日(30日)移送檢察院。 早前有署名「大學學生」者向廉政公署舉報,指過去一學年一姓蕭的講師全學年由他人代課,懷疑有人長期缺課和詐騙。廉政公署經調查後,發現於2007/2008學年內,有關講師在116日教學日子中,涉嫌沒有參與任何一日教學工作,在大學並不知悉和無批准下自行安排不具講師資格者代課,涉案講師在該學年仍繼續收取超逾澳門幣40多萬元的薪酬。 調查中,有人承認長期在澳門境外從事其他商業活動而無暇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