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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委任七名立法議員


行政長官何厚鏵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於今(5)日透過行政命令委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七名委任議員。 獲行政長官委任的七名議員包括:何少金、徐偉坤、唐曉晴、崔世平、黃顯輝、劉永誠、蕭志偉。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屆立法會由29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的議員12人、間接選舉的議員10人、委任的議員7人。 此外,今日的特區公報亦刊登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的公告,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結果。 12名直接選舉議員為關翠杏、陳明金、吳國昌、梁安琪、何潤生、高天賜、區錦新、李從正、麥瑞權、吳在權、陳偉智、陳美儀。10名間接選舉議員為賀一誠、高開賢、鄭志強、馮志強(工商、金融界);劉焯華、林香生(勞工界);崔世昌、歐安利(專業界);張立群、陳澤武(社會服務、文化、教育及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