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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制訂適時房屋政策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關注本澳居民的住房問題,亦會視乎社會與經濟的變化而制訂適時的政策。 陳麗敏及房屋局局長鄭國明分別回覆立法議員吳在權及關翠杏有關房屋政策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隨著經濟發展,樓價上升較快,居民反映置業困難的問題,特區政府在2007年年底開始研究,經過詳細諮詢和進一步研究,決定推出《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為期一年。 陳麗敏表示,為配合該兩項計劃的推出,房屋局亦已先後舉行了新聞發佈會,並以社團、銀行、地產業作為對象舉辦多場說明會,詳細介紹有關計劃。有關計劃的監管問題,鄭國明亦表示,特區政府負責監管金融體系的行政機構,將跟進市民反映的銀行投訴,而自由市場的機制亦會讓市民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此外,鄭國明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表示,落實增加公共房屋之供應量,是特區政府在跟進公共房屋工作上的努力方向。為實現有關承諾,特區政府已在多方面作出努力,包括尋求各種可行方案來加快興建公共房屋;對現時社屋輪候家團,透過發放社會房屋輪候家團臨時住屋補助,解決其住屋壓力,加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期望以此減輕市民在自置居所時的首期供款壓力及後續供款的利息負擔。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370/III/2009;500/III/2009;532/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