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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確認行政長官選舉總核算結果


特區公報3日刊登第31/2009公告,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結果,確認選舉的總核算結果,並宣佈崔世安當選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 2009年7月26日舉行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選舉。鑒於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起司法上訴,經終審法院確認選舉的總核算結果後,宣佈當選的候選人。 按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結果,已登記選委會委員總數爲300人,已投票之選委會委員有296人,候選人崔世安取得之有效票數目爲282票,得票率達95.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選出並公佈後,還需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三任行政長官的任期自2009年12月20日至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