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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置居所兩項支援措施68份申請完成審批


《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已完成首批共68份申請的審批工作。截止2009年7月23日,房屋局分別批准補貼制度的40份申請,另有2份放棄申請;信用擔保計劃批准26份申請。首批申請涉及貸款總金額約澳門幣4,590萬元。 於2009年6月29日起接受申請以來,至7月23日,共接到832份申請。按照法規,房屋局於申請卷宗資料交齊之日起計30日內將有關的決定通知利害關係人。 截止7月23日,房屋局已完成了首批共68份申請的審批工作。補貼制度有530份申請表,批准了40份申請,涉及貸款金額約澳門幣3,800萬元;另外,有2份放棄申請。至於已審核的申請有114份,尚待補交文件32份;尚待處理的申請表342份。 信用擔保計劃有302份申請表,批准了26份,涉及貸款金額約澳門幣794萬元。目前,已審核49份申請,尚待補交文件20份;尚待處理的申請表207份。 房屋局將陸續通知獲批准的申請人,並將相關文件送交協辦銀行。有關申請人應自許可書發出之日起計一年內簽訂所購獨立單位的買賣公證書。倘未能於期限內訂立買賣公證書,必須於期限屆滿前向房屋局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則得以相同期間延長,最多延長兩年。未能於期限內訂立買賣公證書或於期限屆滿前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房屋局將取消有關申請。 由於兩項措施涉及大量文件的處理,審批工作需要一段時間,房屋局呼籲申請人耐心等候;亦建議居民參考每日於網站內公布兩項措施的申請及批核數字後,對個人的申請以至置業選擇作出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