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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按國際標準界定旅客身份


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鄺碧芳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指出,該局公佈的入境旅客數目是按照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的標準定義及準則界定旅客身份,並向專責記錄旅客出入境資料的治安警察局提供及解釋有關定義的內容和分類方法。 鄺碧芳表示,基於在出入境人次中,外地僱員和留學生等非旅客佔了一定比例,統計暨普查局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已適時與治安警察局及旅遊局舉行跨部門會議,並經考慮在不延遲旅客辦理入境手續及增加各口岸入境人流壓力的前提下,應用資訊科技將所有入境人士再進行仔細分類,包括澳門居民、旅客,以及其他非澳門居民。 回覆中提到,鑑於電腦程式的編寫、測試、數據運算及評估需時,有關工作已在2008年分階段落實,故由2009年1月開始,每月提供更仔細的入境人士分類資料;為提高數據的適用性和可比性,亦將2008年的資料按相同方法重新處理,方便使用者進行直接比較。根據新的分類計算,2008年澳門的入境旅客為22,907,724人次,其他非澳門居民為7,278,016人次。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101/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