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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職局就“澳門講場”聽眾言論的回應


對於有聽眾於6月8日在“澳門講場”節目,就公務人員新職程制度發表的言論,本局現作出以下說明及解釋,以正視聽:
新職程制度的構思主要是從延長公務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晉升前景出發、解決職程頂點(Bar 頂)的問題,提高員工對工作的投入感和部門的歸屬感。行政當局在部署這些改革前,均以無損員工現時擁有的利益作基本考量,同時也在平衡原則下,適度分別提高了工作條件和待遇。 根據現行及新的職程制度,垂直職程或橫向職程內的職等職階的變更,取決於人員的服務時間及工作表現評核結果。以垂直職程中的高級技術員為例,按現行制度,在人員符合晉升要求的前提下,最快約12年可到達薪俸點的頂點(即薪俸點650)。而按退休法定年限36年計,該名高級技術員在晉升至頂點後,其薪俸點在隨後的24年(直至退休日)將維持不變。反觀,如按新修訂的職程制度,該名人員在工作約12年後,仍有晉升的機會,其薪俸點在隨後的20年內亦會有所提昇,而在其退休時的薪俸點將為735點,較現行制度高出了約13%。 高級技術員新舊職程比較表 職等 職級 薪俸點 - 職階 1 2 3 4 5 首席顧問 (660) (685) (710) (735) [b] 4 顧問 600 625 650 [a] - 3 首席 540 565 590 - 2 一等 485 510 535 - 1 二等 430 455 480 - 註:( )為新增職級及職階
[a]按現行職程制度,薪俸點的頂點為650點,高級技術員在晉升至Bar頂後直至其退休日,薪俸點維持不變,即退休時仍然為650點。
[b]按新建議的職程制度,增加了1個職級及4個職階,由原頂點(650點)調升至735點,即高級技術員在其退休時的薪俸點將為735點。 以橫向職程中的工人為例,在人員符合晉階要求的前提下,一般21年可到頂點(即薪俸點180)。而按退休法定年限36年計,該名工人在晉階至頂點後,其薪俸點在隨後的15年內(直至退休日)將維持不變。反觀,如按新修訂的職程制度,該名人員將進入勤雜人員職程,在工作21年後,仍有晉階的機會,其薪俸點在隨後的15年內亦會有所提昇。且如該人員的工作表現評核結果在上述期間不低於 “十分滿意” ,其在12年後將可到達新的薪俸頂點(240點),而在其退休時的薪俸點將較現行制度的高出約33%。 工人新舊職程比較表 職階 1 2 3 4 5 6 7 8 9 10 現工人職程制度薪俸點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80 [a] - - - 建議勤雜人員職程制度薪俸點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80 200 220 240 [b] [a]按現行職程制度,薪俸點頂點為180點,工人在晉升至Bar頂後,直至其退休日,薪俸點維持不變,即退休時仍然為180點。
[b]按新建議的職程制度,將工人職程轉為勤雜人員職程增加了3個職階,由原頂點(180點)調升至240點,即勤雜人員在其退休時的薪俸點將為240點。 行政當局相信新的職程制度能夠加強整體公務人員的士氣及對本身職程發展的期望,亦有助提升公務人員隊伍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