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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澄清兩機構並非本澳認可高校


就近日有市民查詢,本澳是否已成立“澳門中文大學”及“澳門文化研究學院”,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澄清,從未接到有關辦學申請,該兩所機構並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核准成立及認可的高等院校,呼籲市民勿受誤導。 高教辦表示,近期已留意到有人以“澳門中文大學”某教授或籌委會副主任等身分於報章發表文章。也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以“澳門中文大學有限公司”、“澳門文化教育學院”等名義設立網站,聲言該等機構已於北京及內地其他城市設立辦事處,並與內地高校及海外大學合辦課程。高教辦指出,至今未有任何人士申請成立該兩教育機構或以該兩機構名義申請開辦高教課程,該辦現已聯繫有關人士及內地教育部門查明情況;同時,已將有關網站資料,送交檢察院查處。 高教辦又指出,某些於本澳開辦的所謂“文憑課程”、“高級文憑課程”實為成人教育課程,不屬高等教育課程。按本澳有關法規,非高教課程不能轉移學分及銜接大學課程。該等課程聲稱與外地著名大學合辦,由外地大學頒授文憑,但學術要求低,科目較少,市民付出高昂學費後,所學的不多,取得的學歷也會受到質疑,最終得不償失。市民如欲了解更多高教課程信息,或有任何關於升學的疑問,歡迎與高教辦聯絡,電話:2834-5403,電子郵箱:info@gaes.gov.mo,地址:南灣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13至1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