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表示,就氹仔客運碼頭海上樁基礎地盤內發現懷疑非法勞工事件,該辦公室高度關注,並於事發後即時勒令承建商進行停工整頓調查,以及加強對地盤人員的監管措施。 陳漢傑在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對於有關事件,承建商除須承擔因停工整頓而引致的一切損失及工程延誤的所有責任外,五年內將被禁止參與任何公共工程的諮詢投標,而其僱用非法勞工的記錄亦將作為日後參與公開招標時資格審查中的一個重要評分因素。 他表示,該辦公室隨即與相關部門舉行會議,研究杜絕同類事件再度發生的對策,其中在聽取勞工事務局及海關等部門提出的建議後,已要求承建商及工地監察實體在工程施工中加強監管所有人員的身份資料,並實施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陳漢傑強調,為保障本地工人就業,該辦公室絕不允許承建商在公共工程聘用非法勞工的行為,同時,在公共工程中除涉及特殊工種的人員外,規定承判商必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並會因應經濟的發展和勞動市場中各行業和職業的人力資源供需情況,不斷對輸入外地僱員政策進行檢討和評估。 他表示,特區政府將於今年第三季推出「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除了訂定對承建商的評核機制外,為確保公共工程優先聘用本地工人,倘發現地盤僱用非法勞工,承建商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解釋,如經法院判決證實僱用非法勞工,五年內將被中止參與公共工程諮詢競投。該制度亦同時覆蓋承建商與分判商,以助打擊分判商僱用非法勞工的情況。有關制度自去年起進行諮詢,行政當局亦將繼續與業界加強溝通,對有關制度適時作出檢討和完善。 ※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324/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