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市民置業,減輕市民財務負擔”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施政重點之一。為實現向市民自置居所提供支援,因此,推行四厘利息補貼及部分首期擔保措施,期望以此減輕市民自置居所時的首期付款壓力及後續供款的利息負擔。 為減輕市民自置居所時的首期付款壓力,政府採取適當措施,制定《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而經立法會審議後,已透過於2009年6月1日公布之第10/2009號法律,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的受惠人向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的銀行提供擔保,承擔的債務總額為澳門幣七億元。 上述“信用擔保計劃”必須透過相關行政法規予以落實,並將與「自置居所貸款補貼制度」一併進行,而由於有關方案中不少細節涉及多個界別及不同層面,經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後,政府現已對原草案作出適當調整及配合,有關草案文本已進入最後的完成階段,將於短期內進行相關立法程序,一俟頒布法規,即可接受申請及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