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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協同規管食品安全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聽取旅遊局及衛生局的意見後,回覆立法議員梁玉華有關食物衛生安全的書面質詢。 回覆指出,政府已設立食品安全統籌小組,協調監管食品安全的工作。現時對於在外地生產然後輸澳的食品,第40/2004號行政法規已設立相應衛生檢疫制度。對於不設堂食的外賣飲食店,衛生局一直實施經常性衛生檢查,監督商號的衛生及保障相關食品的衛生安全。至於質詢提及涼茶商舖規管問題,目前由各部門按所屬權限司職,民政總署及經濟局負責發牌,衛生局則負責涉及公共衛生及違規藥物業活動的監察。 關於酒店行業及同類行業之相關法例修改,草案已初步完成,但鑒於近年有多間大型酒店落成運作,該等場所的設計和營運模式可能會為本澳旅遊業帶來新元素和新挑戰,因此有必要聽取新營運者的意見,從而草擬一個有助於推動澳門旅遊業發展的新法例。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801/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