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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為第四屆立法會選舉日


今(16)日出版的第1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頒佈的行政命令及批示,就第四屆立法會選舉定出選舉日、選管會成員及選舉開支上限。 行政長官公佈第13/2009號行政命令, 訂定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選舉日。 同時,第8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選管會主席爲馮文莊,其餘4名成員分別譚偉文、朱偉幹、劉玉葉、何慧卿。 另外,根據第8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各候選名單在二零零九年立法會選舉的開支限額定為澳門幣捌佰玖拾肆萬貳仟玖佰伍拾玖圓捌角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