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將於2009年4月26日舉行。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參選人須最遲於3月17日星期二(即選委會選舉日前第四十日)報名;此外,具投票資格且有意行使投票權的法人選民亦須最遲至該日透過遞交《法人投票人名單登記表》(DATE06表)將投票人名單提交予行政暨公職局。 報名參選和遞交《法人投票人名單登記表》(DATE06表)的截止時間同樣是2009年3月17日下午六時正,行政暨公職局呼籲有意參與相關選舉活動的人士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盡量避免在最後一刻才遞交有關的文件和表格,以免一旦發現未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時未能在上指期限屆滿前作出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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